1、积极盘活资源,加强学校可经营国有资产的开发利用,按照学校相关制度,积极推进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事宜;
2、负责学校出租出借及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、登记、统计工作,按照上级管理部门各项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;
3、结合市场情况,开展可经营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,监督可经营国有资产使用情况,有效防止可经营国有资产流失;
4、负责租赁及合作经营项目合同管理,配合律师进行合同审核并完成后续合同签订、归档等工作;
5、加强与租赁及合作单位的沟通,定期传达上级管理部门及学校的管理要求,落实消防、食品、卫生等安全管理举措;
6、督促租赁及合作单位及时缴费,建立缴费台账,定期核对账目。